T/ZZB 2690-2022 空气清新气雾剂
本文件规定了空气清新气雾剂的基本要求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质量承诺。
本文件适用于以水和香精或植物提取物为主要成分,经气雾罐封装、推进剂充填等工序制成的空气清新气雾剂产品。
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定量阀门的空气清新气雾剂产品。
相关公告: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关于批准发布“品字标”团体标准《空气清新气雾剂》的通知(浙品联标发〔2022〕107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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